近日,大同市公安局第二直属分局办理了一起殴打公交车司机案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殴打公交车司机的乘客范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。 据了解,4月25日,中午13时30分左右,乘客范某乘坐大同市16路公交车,司机要求与范某同行人补票,范某拒绝补票并强行乘车,与司机发生冲突并殴打司机,5月2日,下午17时41分左右,范某再次乘坐该车,一两元的商品还包邮!。上车刷卡后与司机发生口角,公交车在观澜华府站停车时,范某再次殴打司机并下车离开。 目前,公安机关依法对殴打公交车驾驶员的范某行政拘留三日。另外,提醒市民要文明乘车,学会控制自我情绪,将公共安全置于首位,让生活更加和谐美好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